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郭栋披露,这起普法案例改编自该院调解审结的真实案件。2023年5月19日,年近花甲的原告(时年59岁)与年轻被告(29岁)在公共道路发生碰撞事故。
据案情还原,原告当时正在人行道上缓步行走,接听手机过程中逐渐放慢脚步,随后驻足转身停立。被告从后方疾步走来时未充分观察前方路况,在左右张望间隙不慎撞倒原告。经专业机构鉴定,此次撞击造成原告右股骨颈创伤性骨折,伤残等级评定为十级。这起因疏于观察引发的民事纠纷,最终通过法院调解程序妥善化解,为公众上了一堂生动的道路安全警示课。
相撞视频:https://pan.quark.cn/s/5f174598bc4e